一、 項目信息
采購人:珠海市水務局
項目名稱:珠海市水務局市河長制辦公室河湖長制工作購買服務采購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1.主要技術參數或服務要求:
1. 2021年市河長制辦公室河湖長制工作購買服務包括以下十三項內容:
(1)健全河長湖長體系,及時完善“廣東智慧河長”系統中河湖名錄及河湖長信息并向社會公告,并按照省要求設立和管理河長制公示牌;
(2)保障經費落實,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設備到位,工作制度到位;
(3)按時報送工作信息(每季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情況、市領導批示落實情況、年度工作總結、碧道規劃建設情況、“清漂”、“清四亂”、河湖劃界、問題河涌治理、采砂規劃編制等進展信息)、中央和省級督查發現問題整改進度;
(4)開展年度考核,編制本市考核自查報告及收集相關證明材料,編制河長制湖長制年度考核細則,開展市對區年度考核;
(5)監督河湖長巡河履職情況(市級總河長每年至少巡河1次,其他5位市級河長湖長每季度分別至少巡河1次),及時處理河湖長巡河發現問題;
(6)會務組織,組織召開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暨年度述職會議(每年一次),市河長辦主任工作會議(每季度一次)、前山河工作例會等河長制工作會議;
(7)巡查督辦,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每年完成兩次全覆蓋督查檢查;
(8)制定年度計劃,根據國家、省的部署要求,結合年度重點工作編制總河長令,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簽發,定期通報總河長令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根據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結合我市實際,出臺年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細化工作任務;
(9)及時處理整改上級交辦及群眾投訴的河長制湖長制及河湖管理保護方面的問題,記錄臺賬并提交整改報告;
(10)開展河長制工作宣傳和河長制培訓;
(11)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協助、監督小型水庫風險管控、小水電清理整改、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采砂工作管理、河湖警長制、河湖專項執法行動、“河小青”護河志愿行動等工作開展情況;
(12)高質量碧道建設,根據市級碧道總體規劃,制定碧道建設年度實施計劃,建立工作臺賬,跟進工作進展,督促各區對建成碧道開展標識系統設置和建后維護;
(13)協助落實市河長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2.根據《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和省河長制湖長制考核方案,完成市河長制辦公室各項年度工作任務,日常需配備以下人員:設主任助理2名,環境相關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設三個工作組長3名,環境、生物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管理及巡河員7名,環境、生物、水利、化學、文法史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 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響應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分公司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公司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響應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國(廣東珠海)”網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說明:①由資格性審查人員于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國(廣東珠海)”網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記錄。②采購代理機構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或下載存檔;)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1,300,000.00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一) 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要求,本項目屬上述規定的第一種情形。
(二) 說明:
自2017年市河長制辦公室成立以來,通過公開招標,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連續3年中標該項服務,該公司已形成一支分工明確、人員穩定、業務素質高的服務隊伍,熟悉河長制工作服務流程,把握政策到位,能準確到位、優質高效服務于河長辦工作,為我市河長連續兩年取得省考核優秀良好成績打下堅實基礎,為保證工作的一致性和延續性,2021年度擬繼續委托珠海市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為我局提供服務,故申請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二、 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珠海市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雞路125號匯生商貿大廈一層119號、121號、123號;二層201房、202房、203房;十層1001房;十一層1101房
三、 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
四、 其他補充事宜:
1.預算構成
序號 | 采購內容 | 服務內容 | 服務要求 | 預算金額 (人民幣 元) |
1 | 市河長制辦公室河湖長制工作購買服務 | 詳見公告 | 詳見公告 | 1,300,000.00 |
五、 聯系方
1.采購人
聯 系 人:張雅捷
聯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區鏡山路79號
聯系電話:0756-2268334
2.財政部門
聯 系 人:何顯華
聯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2號
聯系電話:0756-2653852
3.采購代理機構
聯 系 人:何曉愷
聯系地址:珠海市香洲興華路210號大金鷹大廈2樓
聯系電話:0756-2638498
六、 附件
非公開招標采購項目基本情況表
發布人:珠海智采采購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0 年11月17日